******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带电作业车库(重新招标)答疑澄清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将对******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带电作业车库(重新招标)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(答疑):
1、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P18页信用分的描述修改如下:
条款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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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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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分 (5 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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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滁州市住建局《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》(建管函〔2024〕263 号)投标人企业信用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得满分 5 分,每 5 分一档,每降低一档扣减 0.5 分,投标人信用分低于 40分及以下的得2.5分。即:
信用分≥60 分,此项得 5分;
55 分≤信用分<60 分,此项得4.5分;
50分≤信用分<55分,此项得4分;
45 分≤信用分<50 分,此项得3.5分;
40分≤信用分<45 分,此项得3分;
信用分<40分,此项得2.5分;
备注:一、投标企业的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,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场通过滁州市住建局“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”(******/ent/entryType?id=1&type=1)查询的结果为准。
二、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,个别企业已在《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》(建管函〔2024〕263 号)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,但未在“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”显示的,仍采用《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》(建管函〔2024〕263 号)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。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,以“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”查询结果为准。
三、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,信用评价结果按2.5分记取。
四、接受联合体投标的,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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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修改如下:
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,请于2025年3 月31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,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>交易须知>在线异议、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。
3、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修改如下
2025 年 4月 1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“答疑澄清文件”栏目予以公告。
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。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,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458号
联系人:姚瑶
联系方式:******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滁州市来安县峰汇国际13栋A座1620室
联系人:徐锦州
联系方式:******
2025年3月25日